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目的與沿革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以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升音樂素養,並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為目的。  
          王傳煌(2000)於「台灣區音樂比賽歷史探索與管弦樂合奏比賽曲目探討」一文中指出:台灣區音樂比賽往前可追溯到1947年 (民國36年),是由「台灣文化協進會」所主辦的「全省(成人組)音樂比賽大會」,以及1953年(民國42年)舉辦的「全省中等(高中組)學校音樂比賽大會」、「全省中等(初中組)學校音樂比賽大會」與「全省兒童音樂比賽大會」( 游彌堅 ,1955 )。  
        「全國音樂比賽」乃源自於台灣省音樂比賽、台灣區音樂比賽。而「台灣區音樂比賽」係由台灣省教育廳、台北市教育局及高雄市教育局輪流主辦,實際負責賽務工作之承辦單位則由台灣省立交響樂團、台北市立交響樂團、高雄市實驗交響樂團、台北市立國樂團、高雄市實驗國樂團等單位輪流合作承辦。因台灣省政府組織調整,故自89學年度起,由新竹社教館接手辦理。  
          90學年度起,「全國音樂比賽」改為「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除取消「成人組」外,囿於經費,乃將個人組項目改為隔年輪賽。  
         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自學年度起接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迄學年度止,兢兢業業,表現卓越。近年來因大專院校及高中職校推薦甄試之實施,比賽項目及參賽學生數更逐年增加。茲將近年音樂比賽報名人數及場次比較圖表臚列於後。  
 

近年音樂比賽報名人數及場次比較圖表:

學年度
場次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報名隊數 1212 558 984 1027 1062 1061 1126 1092
報名人數 1299 935 1190 1194 1369 1362 1612 1920
全區場次 65 93 103 97 118 107 115 100
北區場次 30 10 20 26 26 31 33 42
中區場次 15 6 10 15 15 16 17 23
南區場次 14 6 12 13 13 17 16 22
合計場次 124 115 145 151 172 171 181 187
 
 
          為加強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對音樂人文教育之影響,藉由傳播媒體形塑文化社會,教育部爰於96年4月17日「研商全國學生藝術比賽相關事宜」會議中決議:「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調整由國立教育廣播電台主辦,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協辦。」本臺乃據以籌劃辦理「9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相信在各界的協助之下,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的宗旨將更為發皇。  
  (96.05.15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彙整)